跑马灯、霓虹灯、LED光源闪烁、LED电子广告看板亮度过高等现象造成视觉干扰,引起了广大人们的强烈反响。台湾环保署邀集内政部营建署及各县(市)政府针对这些问题召开了光害防制法规检讨及说明会议。
台湾环保署表示,有关广告物闪烁式光源及亮度过高问题的改善,建议由各县(市)政府考量辖境内照明及商业活动需求型态,于地方自治法规中进一步检讨及增修订限制使用的管制规定,并于深夜时段关闭光源。
店家设置高亮度且刺眼的LED组合式闪烁图案广告,该署建议地方政府,若该店家属违法设置,可依据交通及建筑管理等相关法规处理。若该店家属合法建筑,但其设置的闪烁光源广告物有影响行车安全之虞,可将此设置情形提报各县(市)政府道安会报认定是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,并依据招牌广告及树立广告管理办法等法令加以处理。
环保署呼吁设置广告物之业者,设置广告物之目的除了达到吸引行经路人或驾驶者目光外,亦应负起不影响他人生活及交通安全之社会责任。
以上便是台湾环保署研商针对LED光源光害现象采取的相应对策。